平顶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综合楼、办案楼及配楼工程消防(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2-19 17:04:00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综合楼、办案楼及配楼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消防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顶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综合楼、办案楼及配楼工程消防(二次)

2.2 招标编号:PZC2016-7172Bg-65524

2.3 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为平顶山市新城区,总建筑面积约为29913.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2836.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076.37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局部七层;办案楼地上五层;配楼地下二层,地上二层;本项目消防工程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分包单位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公司五大员持岗位证书,施工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质检(量)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安装);

3.1.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公司五大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16年1月至10月连续10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和网上查询途径,在报名现场网上查询,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报名,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出具相关证明,若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1.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份,单项合同面积2万(含2万)平方米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 );

3.1.6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人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3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6年12月20 日~2016年12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17:3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现场验证真伪)、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场验证真伪)亲自到场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其余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所投报的授权代理人、注册建造师以及技术负责人,在整个项目投标中均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

地  址: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5165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72850  1390382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