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公路管理局关于叶公大道宁洛高速桥至沙河大桥道路两侧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1-06 15:45:55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叶公大道宁洛高速桥至沙河大桥道路两侧亮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叶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叶公大道宁洛高速桥至沙河大桥道路两侧亮化工程

    采购编号:YZC2016-GB- 298    

2.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叶县宁洛高速桥至沙河大桥道,全长5公里。

2.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网上可查询);

   3.5拟派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网上可查询)

   3.6提供企业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141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且中标信息网上可查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务合同)须提供2016年5月份近半年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或者社保部门查询系统出现故障的,可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缴费证明;

3.9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201719- 20171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资格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2   28 上午 10: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叶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北20号工行火车站支行8楼

人:杜先生       话:0375-2212669  15993566036      

      箱:Twzx6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