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乐武路(光明路--二道河西)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陈庄沟东、西路(平安大道--乐武路)道路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乐武路(光明路--二道河西)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陈庄沟东、西路(平安大道--乐武路)道路工程监理
2.2、采购编号:PZC2017-514Bg-66414(施工标段);
PZC2017-520Ag-66420、PZC2017-519Ag-66419(监理标段)。
2.3、项目概况:平顶山市乐武路(光明路--二道河西)长852.3米,宽3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陈庄沟东、西路(平安大道--乐武路), 陈庄沟东路全长397.11米、陈庄沟西路全长386.55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2.4、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标段;二标段: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平顶山市乐武路(光明路--二道河西)道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标段:平顶山市乐武路(光明路--二道河西)道路工程及陈庄沟东、西路(平安大道--乐武路)道路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工程总投资约1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报名时书面形式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应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5、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6、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网页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2016年以来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8、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2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查询网页须同时具备);
5、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3.3、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下午17:30,前往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2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携带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身份证,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亲自到达现场报名,并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同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如提供原件则无需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注:1、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且真实有效,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地点:新城区新城铭座52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5-26339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5-350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