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光路(四矿路)、闫庄路、苏庄路北延、凤凰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17-05-02 17:25:20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辉光路(四矿路)、闫庄路、苏庄路北延、凤凰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辉光路(四矿路)、闫庄路、苏庄路北延、凤凰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辉光路(四矿路)、闫庄路、苏庄路北延、凤凰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2、招标编号:PZC2017-767Bg-66667PZC2017-771Bg-66671PZC2017-770Bg-66670PZC2017-769Bg-66669

1.3、设计周期:60日历天,勘察周期:1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勘察设计费预算总金额为37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55号关于研究2017年度市政工程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61123日)的安排,进行辉光路(四矿路)、闫庄路、苏庄路北延、凤凰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三、招标范围及工程概况:

3.1、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设计内容主要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勘察内容主要包含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

第一标段:辉光路(四矿路)工程设计;

第二标段:闫庄路、苏庄路北延、凤凰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第三标段:辉光路(四矿路)工程勘察;

第四标段:闫庄路、苏庄路北延、凤凰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

3.3、工程概况:①辉光路(四矿路)工程:建设路至北环路,长3.2公里,宽30米,改造铁路桥一座;闫庄路工程:叶宝路至建设路,长2.6公里,宽9米;③苏庄路北延工程:建设路至煤化路,长1公里,宽9米;④凤凰路道路改造工程:新南环至西环路,长1.4公里,宽20米。以上道路均属于城市次干道。

  1.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第一、二标段: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第一标段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企业自20131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和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20131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设计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

  1. 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61月份以来连续12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第三、四标段: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甲乙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第三标段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和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力;第四标段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和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力;

3、企业自20131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勘察经验和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20131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勘察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5、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本次招标各标段均采用资格后审,且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530000分整至2017592359分整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黄主任 联 系 电 话: 0375-2633913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7670827/1509385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