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道两侧绿化带提档升级一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安大道两侧绿化带提档升级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已由平新发改【2017】49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长安大道两侧绿化带提档升级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
2、采购项目编号:2017-pxczc-17039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安大道(东起硃砂洞立交桥西至梅园路)
2.2建设主要内容:长安大道两侧的绿化景观、文化节点、雕塑小品等。
2.3招标范围和界区划分、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 长安大道东起硃砂洞立交桥西至梅园路两侧绿化带提档升级项目详细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总承包及全程监理。
2.3.1该项目详细施工图设计为:长安大道东起硃砂洞立交桥西至梅园路全长约5100米,道路两侧20米绿化带区域;设计内容为在投标人整体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完成详细施工图设计并将其报招标人审核通过以及提供相关的跟踪服务。
2.3.2 该项目工程总承包为:依据招标人审核通过的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投标人要求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绿化景观、文化节点、雕塑小品等项目内容。
2.3.3该项目工程监理为:从设计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工程项目全部过程的监理。
2.4标段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标和监理标。
2.5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绿化施工费用约2200万元,文化节点、雕塑小品等费用约50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设计周期 15日历天,施工周期180日历天(绿化部分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一共195日历天。
监理标:同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19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监理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
3.1.2企业2014年-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要求三年财务报表显示经营状况良好,均有盈利。
3.1.3公司近期依法缴纳税收(2017年至少提供一个月)和近半年(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3.1.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5施工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经理的200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页、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高级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需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个人养老统筹证明原件(连续半年2016年12月起至2017年5月);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需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个人养老统筹证明原件(连续半年2016年12月起至2017年5月)。
3.1.6、企业需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20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景观绿化工程),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页、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
3.1.7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3.1.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查询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限两家,其中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2.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事项均由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招标申请相关资料、缴纳各种费用以及签订合同,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3监理标投标人资质要求: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企业2014年-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3公司近期依法缴纳税收(2017年至少提供一个月)和近6个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3.3.4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一个施工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类似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页、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5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2014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一个施工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类似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页、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的个人养老统筹证明原件(连续半年2016年12月起至2017年5月)。(企业与项目总监业绩不能重复使用)。
3.3.6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3.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查询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 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 21日。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 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 21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法人代表持身份证原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新城区管委会》、《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魏孔亮
联系电话:0375-26676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0375-2989199 1853758919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和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二单元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