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叶县文化路(迎宾路至东环路段)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县文化路(迎宾路至东环路段)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二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叶县文化路(迎宾路至东环路段)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二次)
2.2 采购编号:YZC2017-GB-92-2
2.3项目概况:叶县文化路(迎宾路至东环路段)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东起叶公大道,西至迎宾大道。本工程预算金额约为481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的所有内容及局部调整优化。
2.5 工期:1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未中标补偿:本项目不设未中标补偿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公司注册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拟任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3.4 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提供省职称网页面截图)
3.5提供企业自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含授权代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名字,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9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承诺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3.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拟派所有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
本单位人员指:①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所在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缴费明细及缴费凭证)。
②投标单位与其签订有劳务合同(有效期内)。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7月21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17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7月21日23时59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 7日10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注: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383999321
地址:叶县商业街与广安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390338 13323759189
邮箱:bjjhrzbf@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