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及平顶山市预防
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及平顶山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西路南侧菊香路以东,长安大道北侧、翠竹路以西区域。
2.2项目编号:pzc2013-2198Ag-31348
2.3资金及资金来源:2095416.97元;财政资金;
2.4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地下1层,地上6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总用地面积59515.78m2,本工程建筑面积22266.89m2, 其中地上部分15707.26m2,地下部分6559.63m2。
2.5招标范围:客用垂直电梯4台,消防电梯2台,包括制造、供货、额定速度≥1. 60M、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以及与土建单位配合等一切内容。
2.6标包划分:本项目采购不划分标包;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2.9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2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开标时提供原件):
电梯制造商:以电梯制造商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电梯制造商不得就本项目再另行授权经销商;
电梯经销商:以经销商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经销商须具备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经销商所经销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上述对制造商的相应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3.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1)投标人需提供单位住所地县(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2)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不良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0时00分整至2017年7月26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20日0时00分整至2017年7月26日23时59分整。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采购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时,银行转账单应注明***项目招标文件费,开标时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及交纳招标文件费和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8月14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楼7楼。)
6.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65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5-29706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顺德路交叉口(市政府东南)和盛时代广场2号楼2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5-2223456 17788188111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