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水利局关于鲁山县2016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7-20 17:32:06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鲁山县水利局关于鲁山县2016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2016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6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

2.2建设地点:鲁山县尧山镇、下汤镇、库区乡;

2.3招标编号:LZC2017-Ag080

2.4计划工期:6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补充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如有)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施工标段和1个服务标段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丁香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第二标段:竹园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第三标段:白沟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服务标段:第四标段:鲁山县(2017-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编制;

2.8项目概况:第一标段为修筑浆砌石谷坊2座、浆砌石挡墙543m,设置标志牌1个。第二标段为修筑浆砌石谷坊1座、穴状整地发展经济林30.01hm²、栽植经济林33344株、设置宣传标志牌17个。第三标段修筑土坎梯田28.27hm²、修建蓄水池8座、沉砂池8座、栽植护梗植物黄花菜56540株,设置标志牌2个。第四标段为鲁山县(2017-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需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报名时一并提交):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投标单位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有效的网上查询途径及网页截图且随时可查询。

3.1.5投标人及主要执(从)业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2服务标段招标要求

3.2.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划编制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3.3施工和服务标段共性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具有近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缴纳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

3.3.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若未提供或有不良记录,取消报名资格(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3.3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要求;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5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721 00分整至2017727 23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72100分整至20177272359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归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810 10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5-5052552 电 话:0375-2261663 1893750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