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3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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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33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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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全长24.768公里,其中新建23.713公里,改建1.055公里,新建桥梁(大、中、小桥)9座,全长2143.04米;
2.2、项目名称:S233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监理采购;
2.3、招标编号:PZC2017-829Ag-66729;
2.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2.6、招标范围:S233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施工合同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含缺陷责任期);
2.7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及保修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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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施工总造价在1个亿以上或监理过一级公路工程10公里以上的项目业绩一份,(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连续盈利,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提供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年终审计报告为准,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中必须有效履行任何合同,不曾被从工地驱逐,亦不曾因直接与自身过失相关的任何理由而撕毁合同,未处于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黑名单”处罚期内;
3.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开具日期需在该公告发布之后);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近一年的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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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6月12日至2017 年6月16日参加报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 年6月16日下午18:00分;报名地点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君临天下B区1号楼1301室;
4.2、报名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到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需材料清单按顺序排列打印页码并用A4纸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3、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报名至开标期内不得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若开标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放弃投标;
4.4、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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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10时 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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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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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58855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375-6199519 1383751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