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移民安置局关于宝丰县2016年度后期扶持资金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宝丰县移民安置局委托,因宝丰县2016年度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各标段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就宝丰县2016年度后期扶持资金项目(二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宝丰县2016年度后期扶持资金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BFZC2017-BG-81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245万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包括道路工程2134m,路灯工程共安装太阳能路灯123盏,广场工程两处及藕池建设工程藕池29座总占地面积80亩,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1.6建设地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 道路工程2134m,路灯工程共安装太阳能路灯123盏,广场工程两处;
第二标段:藕池建设工程藕池29座总占地面积80亩;
1.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涵盖的全部范围
1.9工期:第一、二标段均为9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
2.1.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无在建与不更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的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须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1.4投标人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标准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标准员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第二标段:
2.1.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无在建与不更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的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须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1.4投标人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标准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标准员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2.2 企业自2014年8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提供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各地市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部门网站等官方网站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施工承包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提供企业自2014、2015、2016年度省级注册会计师网上可查的财务报告(报告上应有可查询验证码或二维码,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4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审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2.5 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要求的人员及相关证件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同时还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6本单位正式员工是指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及缴费票据,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可随时查询,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人仍保留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2.7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
2.8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允许中两个标段,但要求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重复,若一个投标人同时递交两个标段投标文件,且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重复的,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报名时须携带:
报名时须由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按先后顺序用A4纸复印并胶装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或模糊不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人将保留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投标人须另外提交无行贿查询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社保查询明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2016〕38号)》文的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报名时可不提供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查询信息复印件。
四、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版文档出售。
4.4招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6日10 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移民安置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461111777
地 址:宝丰县城关镇兴宝路270号(宝丰中医院西)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383908705 15938933707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蓝湾国际东一单元1502室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