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闹店镇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9-06 15:51:47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宝丰县水利局关于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闹店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闹店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水利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闹店镇项目

3、采购编号和资金来源

采购编号: BFC2017-BG-87

资金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1900万元。

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闹店镇项目工程施工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八个标段

第一标段:净肠河0+082.5~0+198桩号新建橡胶坝一座。

    第二段:净肠河1+146~1+161桩号河道清障及一座生产桥。

    第三:净肠河0+000~0+082.50+198~0+498.5桩号河道清障、疏浚及岸坡防护

    第四:净肠河0+498.5~1+069.5桩号河道清障、疏浚及岸坡防护。

    第五:净肠河1+069.5~1+1461+161~1+615桩号河道清障、疏浚及岸坡防护。

    第六:净肠河1+615~2+238.5桩号河道清障、疏浚及岸坡防护。

    第七段:净肠河2+238.5~2+670.5桩号河道清障、疏浚及岸坡防护。

    第八段(监理标段):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闹店镇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招标(含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建设监理)。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8.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8.1.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1.3 投标人20141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网上中标公示页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1.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无在建项目(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201411日起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经验;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1.5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以上证明材料须附授权委托书后。

8.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8.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8.2.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8.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必须有3人及以上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企业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0141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水利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8.2.4 投标人20141月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水利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 中标通知书)。

8.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8.5投标人须已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备案并公示(以网上公示为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8.6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查询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施工标段)、项目总监(监理标段)。

8.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8.8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为了工程进度只允许中其中两个标段,但项目班子组成人员不能重复。

8.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报名时间:201709070000分~201709132359分。

9.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9.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09070000分~201709132359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平顶山)》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09281000时整;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人:宝丰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中段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21890820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70号院(鹰城广场对面)
联系电话:0375-25960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北、科明路东万达中心11282809

联 系 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91375 1503689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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