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大营镇2、张八桥镇项目区工程

发布时间: 2017-09-06 16:40:31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宝丰县水利局关于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大营镇2、张八桥镇项目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大营镇2、张八桥镇项目区工程 已由 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计(201720号”文 批准建设,工程地点已明确,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市县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宝丰县水利局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大营镇2、张八桥镇项目区工程;

2.2采购编号: BFZC2017-BG-88

2.3项目概况:

大营镇2项目区工程治理范围为净肠河上李庄水库溢洪道尾水渠(桩号31+720~大营镇与张八桥镇交界处赵楼村东南(桩号45+490)段,长13.77千米。

张八桥镇项目区工程治理范围为治理河道总长度15.417千米,其中:应河治理范围为闫桥(桩号19+164.2)至七三四国家储备库(桩号12+200),长6.96千米;玉带河治理范围为河陈水库大坝下游坝脚(桩号15+569)至桃三村东南(桩号9+960),长5.609千米;净肠河治理范围分为上、下游两段,上游段起始于姚店铺村西北(桩号31+720),终点处为周庄村南(桩号30+113.5),长1.606千米,下游段起始于黄庄村西北(桩号27+206),终点为大栗庄东北(桩号25+953.5),长1.242千米。

2.4项目批复投资:大营镇2项目区165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1193万元、市132万、县331万元);张八桥镇项目区15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1094万元、市122万、县304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有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大营镇2项目区:

一标:净肠河45+490~40+800桩号河道清障、岸坡整治。

二标:净肠河40+800~38+000桩号河道清障、岸坡整治、一座漫水桥及一座漫水坝。

三标:净肠河38+000~36+000桩号河道清障、岸坡整治及一座橡胶坝。

四标:净肠河36+000~35+000桩号河道清障、岸坡整治及一座溢流堰。

五标:净肠河35+000~31+720桩号河道清障、岸坡整治。

张八桥项目区:

六标:净肠河25+953.5~27+206桩号、30+113.5~31+053.5桩号和31+250~31+720桩号净肠河河道疏浚、岸坡整治。

七标:净肠河31+053.5~31+250桩号河道清障、岸坡整治及一座生产桥。

八标:玉带河河道疏浚、岸坡整治。

九标:应河12+200~15+800桩号河道疏浚、岸坡整治及一座过路涵洞。

十标:应河15+800~18+000桩号河道疏浚、岸坡整治。

十一标:应河18+000~19+164桩号河道疏浚、岸坡整治及两座生产桥。

十二标(监理标段):本次招标所有建设内容的建设和保修期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施工标:90日历天;

监理标: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保修期1年);

2.8质量要求:合格;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 企业自20149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7. 拟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9. 拟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并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企业20149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

6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委托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 ”)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注:企业类似业绩需提供网页版招标公告及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监理标段提供发包人评价意见)等相关材料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施工标段拟任项目经理或监理标段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上述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对其真实性查询及核实的权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内容不包含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根据(财库[2016]12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6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查询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7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由于工期紧张允许中两个标段,但所有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重复;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970000分整至201791323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970000分整至20179132359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帐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1013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水利局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中段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5-656995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内环路21号楼1901

联 系 人:王先生、邵先生

电 话:0371-86186929

8、水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话:0375-2596018

电子邮箱:pdszxhl@126.com

地址:平顶山市水利局(建设路西段270号)

邮政编码:4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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