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移民安置局关于南水北调鲁山县第一批生产安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南水北调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移民安置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鲁山县第一批生产安置项目
2.2 项目概况:南水北调鲁山县第一批生产安置项目。本工程主要内容为硬化乡村道路工程、沟道工程、桥涵工程、机井工程和堤防加固工程。
2.3招标编号:BRR17-HN-ZB-404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十一个标段。
一标段:磙子营乡(郭胡桥村、古塘村、柳林村)机井工程,共22眼;
二标段:张良镇黄五常村道路工程、马楼乡宋口村沟道工程、彭泉村道路工程、庹村道路及沟道工程、南坡村道路及堤防工程;
三标段:辛集乡漫流村机井、马庄村沟道及桥梁工程;
四标段:辛集乡辛集村机井、史庄村道路、郝村道路及机井工程;
五标段:辛集乡三街东村道路、傅岭村道路及机井工程;
六标段:马楼乡薛寨村道路工程;
七标段:马楼乡官店村道路工程;
八标段:沙河渡槽楼张取土场沟道工程;
九标段:辛集乡三街西村、张庄、核桃园村道路工程;
十标段:马楼乡娘娘庙村、汇源办事处王瓜营村道路工程;
十一标段:汇源办事处詹营村、大王庄村道路工程。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8预算资金:专项资金,总投资额约 8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三、四、五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乙级(新证叁级)以上(含乙级、叁级)水井凿井资格证);
3.3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真实有效的企业财务报表报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审计报告须可查询具有防伪验证码或二维码,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省级职称网页面截图);
3.6拟派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以上证书须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7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须提供2017年1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养老保险金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
3.8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预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发布公告之后开具的为准);
3.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要求的人员及相关证件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同时还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 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注:外省水井施工单位进入本省境内承揽水井钻井施工业务的,应到河南省水井供水技术协会申请办理《河南省水井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临时证)。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9月 20日至2017年9 月26 日(正常工作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文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东一单元802室;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到现场报名,前来报名人员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对报名人所提供全部复印件进行原件核对并留复印件,(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2016〕38号)》文的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报名时可不提供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查询信息复印件。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5 日 10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鲁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 鲁山县移民安置局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15836921614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鲁山县花园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南40米
联 系 人: 汤女士
联系电话: 0375-55390338 1332375918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东一单元802室
邮 箱:bjjhrzb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