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329号】平顶山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编号:TWZB-2023-003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1月1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9 日 09 时 40 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原招标公告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8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2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2月9 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2月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4、原招标信息内容
(1)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设计甲级或综合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2年和本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5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2年和本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6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内容自拟)。
3.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2”工程款支付担保。
变更为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设计甲级或综合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和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5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6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3.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工程款支付担保:形式:保函;金额:中标价的10%,由招标人提供。
(3)招标文件中尾页“附件:投标人基本信息”删除。
5、更正日期:2023年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予以谅解。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监督单位: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375-39876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MB1663746W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平顶山市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706号
联系人:岳部长 电 话:0375—39869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姚电大道西段路南39号院(市一中西300米)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3733799758
附件下载:保税(EPC招标文件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