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394号】卫东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23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公资建202394号】卫东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平公资建202394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卫东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0421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517092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2、原招标信息内容

2.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建设规模: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67818m2。主要建设1栋地上15F(局部4)框架结构医疗综合楼,1栋地上3F(局部4F)框架结构门、急诊楼,12F框架结构感染楼,15F框架结构行政及保障用房楼,配套用房(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室外工程包括项目区的道路、绿化、大门及围墙、室外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以合同规模为准。施工建安费约32662万元。

变更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7818㎡。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地上15F(局部4F)框架结构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31202.00 ㎡,其中医技科室13122.00 ㎡、住院部18080.00 ㎡);1栋地上3F(局部4F)框架结构门、急诊楼(建筑面积9040.00 ㎡,其中急诊部2260.00㎡、门诊部6780.00 ㎡);12F框架结构感染楼(建筑面积2000.00 ㎡);15F框架结构行政及保障用房楼(建筑面积 6328.00 ㎡,其中院内生活用房1356.00 ㎡ 、 保障系统用房3616.00 ㎡、业务管理用房1356.00 ㎡);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00.00 ㎡,包含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室外工程包括项目区的道路、绿化、大门及围墙、室外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以合同规模为准。施工建安费约32662万元。

2.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范围:2.7招标范围:

一标段:项目概况中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内容。

二标段:项目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投资控制监理服务。

三标段:项目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变更为

2.7招标范围(包含建设规模中全部内容):

一标段:项目概况中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内容。

二标段:项目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投资控制监理服务。

三标段:项目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8.各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施工任务方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设计任务方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2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4.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以合同为准;文件下载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2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其他要求: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并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2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2.业绩要求:2020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总额为2亿元以上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共建筑类控制价编制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咨询类业绩,附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以上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为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施工任务方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设计任务方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2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4.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以合同为准;文件下载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2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其他要求: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并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2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更正日期:202304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行政监督部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窦海霞

联系电话:0375-3992821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黄金路人民巷8号院

招标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晓亮

联系电话:0375-7038782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东路790

代理机构:华工国咨(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8037921170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福禄街嘉亿东方大厦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