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3168号】平顶山市石龙区搬迁安置社区(龙康苑)配套小学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07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石龙区搬迁安置社区(龙康苑)配套小学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HNCX-2023-033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搬迁安置社区(龙康苑)配套小学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7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7270840分(北京时间)。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2、变更内容:

2.1、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3:承包商及招标人农民工工资担保的形式:保函。农民工工资担保金额:为签订合同价的2%。在中标后,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账或者电汇或者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若此保障金以保函形式办理的,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交于有关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现变更为

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2.2、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中:在中标后,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账或者电汇或者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若此保障金以保函形式办理的,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交于有关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现变更为

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269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4MB0N44899M

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龙翔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35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25287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联 系 人:张士奇  杨阳

联系方式:0375-7036550  17303909991

 

2023年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