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迎宾大道东延(文化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结果公告-宝丰县迎宾大道东延(文化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2-10-27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宝丰县迎宾大道东延(文化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中标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2-53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迎宾大道东延(文化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923

5、评审日期:20221026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宝丰县迎宾大道东延(文化路-昌盛路)新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质量要求:合格;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工可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后续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宝丰县迎宾大道东延(文化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

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

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东段交通大厦

168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宝丰县迎宾大道东延(文化路--昌盛路)新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

宝丰县迎宾大道东延(文化路-昌盛路)新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合格

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工可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后续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合格

 

第一中标侯选人: 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

投标报价:1680000.00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工可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后续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项目负责人:卜春锋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东段交通大厦

第二中标侯选人: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06700.00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工可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后续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项目负责人:石玉山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902

第三中标侯选人: 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40000.00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工可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待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后续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项目负责人:孙思煜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文路2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收费金额:25000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投标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20221028日至20221030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话:0375-6570611 

    址:宝丰县迎宾大道西段

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15516009846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3511单元6601

 

 

20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