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唐高速通讯、电力迁改项目宝丰段-结果公告-焦唐高速通讯、电力迁改项目宝丰段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2-06-22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焦唐高速通讯、电力迁改项目宝丰段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LB2022-GK-2

2、项目名称:焦唐高速通讯、电力迁改项目宝丰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531日;

5、评审日期:202206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焦唐高速通讯、电力迁改项目宝丰段施工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共设一个标段

  7、评审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万通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782419.56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平川   注册编号:豫241202153504

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安全员:孙娜、施工员:王肖飞、质量员:孙胜利、资料员:魏诗动、造价员:张俊荣

业绩: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至第三棚户区2-63-13-5 地块供配电工程项目(第三标段)

2、和昌盛世城邦26273132 号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第一标段)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升龙国际A5 号楼203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国能电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158845.83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建   注册编号:豫241171724174   

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刘自英、施工员:张莉涛、安全员:王路通、造价员:陈乐阳、质量员:陈鹏、材料员:袁铁军、资料员:陈帅

业绩:1、灵宝市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110kV 惠灵线迁改工程

2、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220kV 线路电力迁改工程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合欢街与红瑞路西北角C9-3 号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122823.65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贾书艳   注册编号:豫241141561143

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郭海洋、施工员:鲍现中、质量员张聪、专职安全员:孙孟林、材料员:魏建丛、资料员:彭秀丽

业绩:/

地址:平舆县丰收路西段(防水大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焦唐高速通讯、电力迁改项目宝丰段施工

河南万通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升龙国际A5 号楼2031

26782419.56

序号

名 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焦唐高速通讯、电力迁改项目宝丰段施工

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

60日历天

李平川

注册编号:豫241202153504

 

 

 

 

 

 

 

 

 

 

 

四、评审专家名单

周晓玉、范仁河、范登涛、侯宏伟、阮宏伟、刘丹(招标人代表)、姜文艺(招标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24240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一标段河南万通管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2、监督单位:宝丰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63391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1005477393J

各投标人可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宝丰县焦唐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

    址:宝丰县人民路西段

联 系 人:刘晓辉

联系电话:13837538599

代理公司: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顺德路交叉口(市政府东南)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08

联系人:王艳茹   

联系电话:18749631083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2022623-202262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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