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4354号】鲁山县房产事务中心鲁山县汇源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配套(供配电)工程项目(第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房产事务中心鲁山县汇源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配套(供配电)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410423-04-01-655198)已由主管批准建设,河南佳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房产事务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意向者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4-63
2、项目名称:鲁山县房产事务中心鲁山县汇源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配套(供配电)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3880000元,最高限价:6388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3 |
第三标段 |
鲁山县汇源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一期)-监理 |
1.5% |
1.5%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为振兴路与府后路东北角D-03地块,本供配电工程高压10千伏部分包括红线外10千伏电源点至新建开闭所,及由新建闭所至一期D-03地块各居民、商业及公共新建配电室。居民低压部分为:由新建居民配电房低压馈出电缆敷设至各单体楼始端箱,由始端箱新建插接母线至一户一表电表箱;商业低压部分为:由新建商业配电房至商业一户一表电表箱;公共、充电桩低压部分为:由新建公共电房低压馈出电缆敷设至各单体及地库低压总配电箱进线端并压线。单体楼包括低压电缆敷设、母线槽敷设、电表箱安装、母线始端箱安装等。
第二标段: 为鲁兴路与望城路交叉口西北角A-06、A-07地块、鲁兴路与望城路交叉口东北角B-05地块,本供配电工程高压10千伏部分包括由一期新建开闭所至二期地块内各新建居民、商业及公共配电室。居民低压部分为:由新建居民配电房低压馈出电缆敷设至各单体楼始端箱,由始端箱新建插接母线至一户一表电表箱;商业低压部分为:由新建商业配电房至商业一户一表电表箱;公共、充电桩低压部分为:由新建公共电房低压馈出电缆敷设至各单体及地库低压总配电箱进线端并压线。单体楼包括低压电缆敷设、母线槽敷设、电表箱安装、母线始端箱安装等。
5.2工程建设地点:鲁山县;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鲁山县汇源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一期)-施工
第二标段:鲁山县汇源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二期)-施工
第三标段:鲁山县汇源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一期)-监理
第四标段:鲁山县汇源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配套工程(二期)-监理
5.4资金来源及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5.5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5.7招标范围:
第三标段:第一标段项目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网页附于投标文件中,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随时网上查询以上信用信息,有不良记录的,拒绝其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监理标)第三、四标段特定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9 月 6 日至2024年 9 月 28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 /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 /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 月29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本次招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鲁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名称:鲁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233371928377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63997722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鲁山县房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地 址:鲁山县人民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东400米
联系电话:1372185176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佳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港A座615室
电话:13949037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949037203
2024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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