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4408号】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石龙区博奥路(昌茂大道-省道520)新建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09 17:50:36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公资建2024408号】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石龙区博奥路(昌茂大道-省道520)新建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石龙区博奥路(昌茂大道-省道520)新建工程设计项目(项目代码:2406-410404-04-01-617606)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4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石采招标-2024-5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石龙区博奥路(昌茂大道-省道520)新建工程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1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建2024

408-1

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石龙区博奥路(昌茂大道-省道520)新建工程设计项目

3010000.00

1600000.00

最高限价:16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石龙区博奥路(昌茂大道-省道520)新建工程项目,路线总里程约3.5Km,该项目全线断面形式有两种,分别为: 桩号K0+000-K1+405.013和K2+509.623-K3+522.273段长约2.4Km, 道路红线25米,道路断面布置为: 25米=3.0m人行道+19m车行道+3m人行道K1+405. 013-K2+509. 623段长约1.1Km,道路红线16米,道路断面布置为: 16米=2.0m人行道+12m车行道+2.0m 人行道拟按城市次干道设计标准,设计速度40Km/h, 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5.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和相关服务等。所有设计图纸、成果均应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应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等。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5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后续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8投标人拟派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9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1010日至2024年113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 49 00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 49 00(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4MB0N44899M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26996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4005455186X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27528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21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0375-253900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南路1号东方鼎盛三期14号楼1楼003号            

联系人:武梦真

联系方式:1503689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梦真

联系方式:1503689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