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2017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通知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编制依据如下:
标段 |
招标控制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销项税额)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 |
规费 (元) |
销项税额 (元) |
一标段 |
901462.99 |
21895.49 |
20861.7 |
89334.17 |
二标段 |
983735.97 |
24073.87 |
22800.32 |
97487.35 |
三标段 |
965850.54 |
23600.31 |
22378.88 |
95714.92 |
四标段 |
1442528.62 |
30571.04 |
28582.42 |
142953.28 |
五标段 |
1086577.21 |
26796.85 |
25223.61 |
107678.82 |
六标段 |
500792.04 |
13259.68 |
11800.32 |
49628.04 |
七标段 |
992335.81 |
21630.44 |
20625.82 |
98339.58 |
八标段 |
1160633.16 |
26908.41 |
25322.9 |
115017.7 |
九标段 |
565459.53 |
14238.54 |
13415.92 |
56036.53 |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以及配套文件和有关规定;
2、材料价格调整:依据《平顶山工程造价》2017年第2期材料价格,不足部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营改增后材料折算系数参照豫建标定【2016】13号文;
3、依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及豫建设标【2009】26号文规定,不再记取定额测定费;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件及豫建设标【2016】47号文规定足额计入;
5、营改增调整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8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现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9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三、 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郏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郏县西大街)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17215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六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5-2983909 13273886000
邮 箱: zzldzbxc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