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联盟路小学云计算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联盟路小学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联盟路小学云计算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XZC-ZX-201701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已于2017年7月5日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P9中:
15.商务证明文件:
4.企业信用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 :
4.企业信用证明文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2、原招标文件P24中:
(三)采购要求:
1.1应提供全新现货产品,产品的所有配件均符合企业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且产品所有部件及配件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货物来源证明文件。保证货物是在出厂前严格按照国家和企业标准经过试验和检验合格的产品。
1.3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需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主要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等详细材料,供采购人参考。
现变更为:
1.1应提供全新现货产品,产品的所有配件均符合企业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且产品所有部件及配件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在出厂前严格按照国家和企业标准经过试验和检验合格的产品。
1.3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需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产品资质等详细材料,供采购人参考。
3、原招标文件P31中: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依据“招标项目资料表”中的要求按第八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对有约定的货物,则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经营资格。
现变更为: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依据“招标项目资料表”中的要求按第八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对有约定的货物,则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
4、原招标文件P55中:
投标函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采购编号、补充通知)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现变更为: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原招标文件P65中:
附件4.3
制造厂商资格申明
现变更为:
附件4.3
制造厂商资格申明(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填写)
6、原招标文件P71中:
附件10
投标产品简介
投标人必须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投标产品详细介绍(需提供详细、有效证明文件);
2、产品专利认证证明、检验检测证书等;
3、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的情况;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
现变更为:
投标产品简介
1、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文件
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
招标文件中其他信息不变,投标人未按变更后的事项及内容执行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联盟路小学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3783757606
地 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西沿河路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868876/97
地 址: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Email:zhichengzhaobiao@126.com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17 日
附件下载:平顶山变更公告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