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湛河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设备购置项目

发布时间: 2017-11-10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湛河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设备购置项目补遗书

各投标单位,监督单位: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1.3履约能力有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原内容为:

1.3

履约能力

(20)

供应商及其投报核心产品的技术、质量等履约保证能力(20分)

1、所投产品通过可靠性认证,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大于40万小时的得5分,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大于25万小时的得3分;

提供打印机( A包供应商)、电脑( B包供应商)由国家轻工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

2、投标单位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评标以原件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供货合同得3分,最高得9分。(评标以合同原件为准)


现修改为:

1.3

履约能力

(20)

供应商及其投报核心产品的技术、质量等履约保证能力(20分)

1、所投产品通过可靠性认证,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大于40万小时的得5分,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大于25万小时的得3分;

2、投标单位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评标以原件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供货合同得3分,最高得9分。(评标以合同原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此补遗书为准。




采购人:平顶山市湛河区文化广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