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湛南新城嵩山路道路工程、南二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平顶山市湛河区工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南一环路道路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二次)的澄清通知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年11月2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南新城嵩山路道路工程、南二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平顶山市湛河区工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南一环路道路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二次)
1.2采购编号:2017zh-035-gk
2.澄清内容:
资格预审文件P12“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原内容为:
1.4.1 |
申请人资格条件 |
4. 财务要求: 4.1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由银行开具不低于10亿元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开具日期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
现澄清为:
1.4.1 |
申请人资格条件 |
4. 财务要求: 4.1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由银行开具不低于5亿元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开具日期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
各申请人请到电子系统中“采购文件下载”条目下载本项目最新相关附件
资格预审文件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时,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平顶山市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