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4412号】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3 发稿人:财政厅浏览量: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4-4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5月31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3日 - 2024年06月1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
变更为
现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3.7供应商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
5、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3日16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4.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向北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8103908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1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890524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89052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