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受托银行项目-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发布时间: 2023-02-08 发稿人:交易中心网站浏览量:

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受托银行项目

信息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汝财招标采购-2023-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受托银行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23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www.rzggzy.com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22808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26—2023227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22723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22808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22808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详细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报价部分:满分0分;

技术部分:满分65分;

商务部分:满分35分;

2.2.21

(报价部分)

0分)

报价部分

0分)

报价部分(0分)

因该项目为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业务服务项目(增值收益银行服务),主要该项目无资金支付需求,采购计划备案中预算金额1元仅作为采购计划申报参考值,故价格不再列为评审因素。

2.2.22

(商务部分)

35分)

商务部分

综合能力评价

15分)

1、资本充足率(4分)

①资本充足率≤13%,得0分;

13%<资本充足率≤14%,得1分;

14%<资本充足率≤15%,得2分;

④资本充足率>15%,4分。

2、拨备覆盖率(4分)

①拨备覆盖率≤160%,得0分;

160%<拨备覆盖率≤170%,得1分;

170%<拨备覆盖率≤180%,得2分;

④拨备覆盖率>180%,4分。

3、不良贷款率(4分)

①不良贷款率≤1%,得4分;

1%<不良贷款率≤2%,得2分;

2%<不良贷款率≤3%,得1分;

④不良贷款率>3%,0分。

4、能够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3分)

已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得3分;

没有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承诺在中标之日起60日内接入的,得1分。

(注:已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须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股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注:本部分(综合能力评价)中的第1-3项:各供应商数据以2021年考核评级为准。以20211231日数据为准。

数据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或平顶山监管分局或汝州监管分局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其中资金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是对法人(负责人)的评价,不良贷款率是对汝州市分行级机构的评价。

 

对汝州市的金融支持贡献评价

20分)

 

1、贷款余额(4分)

考核各投标银行考核期内账面贷款余额加上当年核销、剥离及资产置换不良贷款的总额(含本外币)。

以考核期内前5名投标银行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各投标银行贷款余额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本分4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超过4分的按4分计算。

2、新增贷款(4分)

考核各投标银行当年账面新增贷款加上当年核销、剥离及资产置换不良贷款的总额(含本外币)。

以考核期内前5名投标银行新增贷款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各投标银行当年新增贷款额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本分4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超过4分的按4分计算。

3、新增存贷比(4分)

以考核期内前5名投标银行新增存贷比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各投标银行新增存贷比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本分4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超过4分的按4分计算。

4、表彰荣誉(8分)

获汝州市委、市政府其他表彰的一次得5分;投标银行获市级金融相关部门表彰的得3分。

注:本部分(对汝州市的金融支持贡献评价)中的第1-3项的考核期为2020年和2021年两个阶段,第1-3项的数据以两个年度考核分数的平均值为准。

投标银行第1-3项的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汝州市分行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2.2.23

(技术部分)

65分)

业务合作评价

15分)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5分)

月归集额>500万元,得5分;

300万元<月归集额≤500万元,得4分;

200万元<月归集额≤300万元,得3分;

100万元<月归集额≤200万元,得2分;

月归集额≤100万元,得0分。

注:本部分供应商的数据以202112月当月归集数据为准,须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2、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5分)

5亿元<贷款余额<7亿元,得5分;

3亿元<贷款余额<5亿元,得4分;

2亿元<贷款余额<3亿元,得3分;

1亿元<贷款余额<2亿元,得2分;

0亿元<贷款余额<1亿元,得1分;

没有贷款业务,得0分。

注:本部分供应商的数据以20211231日数据为准,须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3、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5分)

供应商考核最高得分的,得5分;其余供应商得分=(本供应商考核得分/考核最高分)*5分。

注: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的年度考核办法,以2021年对银行考核结果的考核分值为准,考核结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股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业务的服务承诺

25分)

1、供应商所配备的专职服务团队,应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配合并承诺开展现场办公、办卡开卡等相关业务工作。(10分)

2、技术配合(15分)

符合中心明确的延伸网点准入条件后开设服务窗口受理公积金业务,并承诺实现24小时自助网点等全方面服务。

商务承诺

(25)

1、定期存款利率(5分)

上浮利率≥50%,得5分;

40%≤上浮利率<50%,得4分;

30%≤上浮利率<40%,得3分;

20%≤上浮利率<30%,得2分;

10%≤上浮利率<20%,得1分;

利率上浮<10%,得0分;

(注:投标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期存款利率给予适当上浮)

2、协定存款利率(10分)

①投标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活期存款超过一定金额,享受协定利率。(5分)

活期存款≥5万元,享受协定利率,得5分;

活期存款金额≥10万,享受协定利率,得2.5分;

活期存款金额≥15万,享受协定利率,得1分;

活期存款金额>15万,享受协定利率,得0分;

②协定利率以现行协定利率为基础,给予利率上浮。(5分)

活期存款享受到7天通知存款利率的,得5分;

协定利率上浮40%的,得2.5分;

协定利率上浮30%的,得0分;

3、定期存款部分支取利率(5分)

①定期存款未到期,需支取部分资金,留存资金依然按原定期利率计息的,得2.5分;不按原定期利率计息的,得0分;

②支取的资金按协定利率计息的,得2.5分;只按活期利率计息的,得0分。

4、手续费(5分)

①委托贷款手续费减免情况。(2分)

委托贷款手续费率>3% 0分。

2%<委托贷款手续费率≤3%,得1分;

1%<委托贷款手续费率≤2%,得1.5分;

委托贷款手续费率≤1%,得2分。

②投标银行对于中心和办事群众的所有本地、异地、跨行等的资金转移业务给予手续费减免、账户维护费、网银维护费减免。减免一项得1分,全免费的得3分。(3分)

注:本部分(商务承诺)中第1-4项: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浮动利率范围内,给予资金的最大效益,反对违规抬高浮动利率。

更正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详细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报价部分:满分0分;

技术部分:满分65分;

商务部分:满分35分;

2.2.21

(报价部分)

0分)

报价部分

0分)

报价部分(0分)

因该项目为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业务服务项目(增值收益银行服务),主要该项目无资金支付需求,采购计划备案中预算金额1元仅作为采购计划申报参考值,故价格不再列为评审因素。

2.2.22

(商务部分)

35分)

商务部分

综合能力评价

15分)

1、资本充足率(4分)

①资本充足率≤13%,得0分;

13%<资本充足率≤14%,得1分;

14%<资本充足率≤15%,得2分;

④资本充足率>15%,4分。

2、拨备覆盖率(4分)

①拨备覆盖率≤160%,得0分;

160%<拨备覆盖率≤170%,得1分;

170%<拨备覆盖率≤180%,得2分;

④拨备覆盖率>180%,4分。

3、不良贷款率(4分)

①不良贷款率≤1%,得4分;

1%<不良贷款率≤2%,得2分;

2%<不良贷款率≤3%,得1分;

④不良贷款率>3%,0分。

4、能够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3分)

已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得3分;

没有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承诺在中标之日起60日内接入的,得1分。

(注:已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须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股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注:本部分(综合能力评价)中的第1-3项:各供应商数据以2022年考核评级为准。以20221231日数据为准。

数据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或平顶山监管分局或汝州监管分局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其中资金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是对法人(负责人)的评价,不良贷款率是对汝州市分行级机构的评价。

 

对汝州市的金融支持贡献评价

20分)

 

1、贷款余额(4分)

考核各投标银行考核期内账面贷款余额加上当年核销、剥离及资产置换不良贷款的总额(含本外币)。

以考核期内前5名投标银行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各投标银行贷款余额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本分4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超过4分的按4分计算。

2、新增贷款(4分)

考核各投标银行当年账面新增贷款加上当年核销、剥离及资产置换不良贷款的总额(含本外币)。

以考核期内前5名投标银行新增贷款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各投标银行当年新增贷款额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本分4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超过4分的按4分计算。

3、新增存贷比(4分)

以考核期内前5名投标银行新增存贷比的算术平均值为基数,各投标银行新增存贷比占基数的比例乘以该项指标基本分4分,即为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超过4分的按4分计算。

4、表彰荣誉(8分)

2022年获汝州市委、市政府其他表彰的一次得5分;2022年获市级金融相关部门表彰的得3分。

注:本部分(对汝州市的金融支持贡献评价)中的第1-3项的考核期为2021年和2022年两个阶段,第1-3项的数据以两个年度考核分数的平均值为准。

投标银行第1-3项的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汝州市分行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2.2.23

(技术部分)

65分)

业务合作评价

15分)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5分)

月归集额>500万元,得5分;

300万元<月归集额≤500万元,得4分;

200万元<月归集额≤300万元,得3分;

100万元<月归集额≤200万元,得2分;

月归集额≤100万元,得0分。

注:本部分供应商的数据以202212月当月归集数据为准,须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2、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5分)

贷款余额5亿元以上,得5分;

3亿元<贷款余额<5亿元,得3分;

1亿元<贷款余额<3亿元,得2分;

0亿元<贷款余额<1亿元,得1分;

没有贷款业务,得0分。

注:本部分供应商的数据以20221231日数据为准,须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3、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5分)

供应商考核最高得分的,得5分;其余供应商得分=(本供应商考核得分/考核最高分)*5分。

注: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的年度考核办法,以2022年对银行考核结果的考核分值为准,考核结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股书面认定(加盖公章)。

业务的服务承诺

25分)

1、供应商所配备的专职服务团队,应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配合并承诺开展现场办公、办卡开卡等相关业务工作。(10分)

2、技术配合(15分)

符合中心明确的延伸网点准入条件后开设服务窗口受理公积金业务,并承诺实现24小时自助网点等全方面服务。

商务承诺

(25)

1、定期存款利率(5分)

上浮利率≥50%,得5分;

40%≤上浮利率<50%,得4分;

30%≤上浮利率<40%,得3分;

20%≤上浮利率<30%,得2分;

10%≤上浮利率<20%,得1分;

利率上浮<10%,得0分;

(注:投标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期存款利率给予适当上浮)

2、协定存款利率(10分)

①投标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活期存款超过一定金额,享受协定利率。(5分)

活期存款≥5万元,享受协定利率,得5分;

活期存款金额≥10万,享受协定利率,得2.5分;

活期存款金额≥15万,享受协定利率,得1分;

活期存款金额>15万,享受协定利率,得0分;

②协定利率以现行协定利率为基础,给予利率上浮。(5分)

活期存款享受到7天通知存款利率的,得5分;

协定利率上浮40%的,得2.5分;

协定利率上浮30%的,得0分;

3、定期存款部分支取利率(5分)

①定期存款未到期,需支取部分资金,留存资金依然按原定期利率计息的,得2.5分;不按原定期利率计息的,得0分;

②支取的资金按协定利率计息的,得2.5分;只按活期利率计息的,得0分。

4、手续费(5分)

①委托贷款手续费减免情况。(2分)

委托贷款手续费率>3% 0分。

2%<委托贷款手续费率≤3%,得1分;

1%<委托贷款手续费率≤2%,得1.5分;

委托贷款手续费率≤1%,得2分。

②投标银行对于中心和办事群众的所有本地、异地、跨行等的资金转移业务给予手续费减免、账户维护费、网银维护费减免。减免一项得1分,全免费的得3分。(3分)

注:本部分(商务承诺)中第1-4项: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浮动利率范围内,给予资金的最大效益,反对违规抬高浮动利率。

以此次上传评分标准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5、更正日期:202328日(北京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受理投诉监督管理部门:汝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梦阳

联系电话:0375-6862799

邮箱地址:rzcgb406@163.com

联系地址:汝州市望嵩中路11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址:汝州市金融大厦东裙楼二楼

联系人:穆女士

联系方式:1834808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 1515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271478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27147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