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机关公务灶公开招标选用餐饮服务公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卫东区机关公务灶公开招标选用餐饮服务公司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月27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FZPDS2022-03-28
2.采购项目名称:卫东区机关公务灶公开招标选用餐饮服务公司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20000.00元 最高限价:252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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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机关公务灶公开招标选用餐饮服务公司项目 |
2520000.00 |
252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为平顶山市卫东区机关公务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服务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5.5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三年;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承诺);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如实提供即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本项目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转包。
1.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26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1.时间:2022年4月27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时间:2022年4月27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fzbidding.com上同时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 ”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ggzy.pds.gov.cn/tzgg/48949.jhtml )。
3.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东润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5-233779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3MA9K4EBQ46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平顶山市东润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5-2337790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中段30号院卫东区住建局6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5-3382066 15037528052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5-3382066 15037528052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用提交纸质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gzy.pds.gov.cn/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化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2)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gzy.pds.gov.cn/ywpt/)。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