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2386号】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叶县龙泉乡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19 18:08:00 发稿人:财政厅信息来源:本站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叶县龙泉乡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2-26
2、项目名称:叶县龙泉乡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74,235.00元
最高限价:317423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2022386号-1 第一标段 3174235 317423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大湾张村、沈庄村、大何庄村、小河郭村、南曹庄村、彭庄村、谢营村7个行政村,涉及水泥混凝土道路修复、扶贫厂房、桥涵工程和大棚修复等。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3174235.00元,其中财政资金2809800.00元,自筹资金364435.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投标人,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经营执照;
1.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自2022年1月之后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证明);
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1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1.6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20日 至 2022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05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5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2.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3.本项目为联合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和叶县乡村振兴局;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
地址: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方式:13837569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层17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317653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31765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