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2452号】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2022年第五批中央财力补助资金(2022年预下达第三批中央财力补助资金)瓦屋镇洪涝灾害水毁项目(五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25 17:11:58 发稿人:财政厅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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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2年第五批中央财力补助资金(2022年预下达第三批中央财力补助资金)瓦屋镇洪涝灾害水毁项目(五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05-131
2、项目名称:2022年第五批中央财力补助资金(2022年预下达第三批中央财力补助资金)瓦屋镇洪涝灾害水毁项目(五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145,395.00元
最高限价:214539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2022452号-1 第一标段 2145395 214539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建设地点:瓦屋镇红石崖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均高3米护堰长24米;均高2.6米护堰长22米;均高4米护堰33米;均高2米护堰长27米;
项目建设地点:瓦屋镇土桥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建设砖砌排水渠358米;DN300mm-DN800mm总长162米;修复均高3米护堰长30米;均高2.5米护堰长50米;均高1.5米护堰长42米;均高1米长护堰长28米;修复建设2.3米高护堰406米,详见施工图纸。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黑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26日 至 2022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06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6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2.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鲁山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地址: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939955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层17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317653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31765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