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力补助资金(2021年第一批预安排中央财力补助资金)2021年鲁山县瓦屋镇洪涝灾害水毁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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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2-05-130 | |||||||||||
2、项目名称: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力补助资金(2021年第一批预安排中央财力补助资金)2021年鲁山县瓦屋镇洪涝灾害水毁项目(一期)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94,958.00元 | |||||||||||
最高限价:99495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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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内容:1、瓦屋镇白土窑村通道路修复及护路堰建设项目;2.瓦屋镇红石崖村护堰建设项目;3.瓦屋镇土桥村护堰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质量要求:合格 5.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承诺,格式自拟); 3.6、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电子签章;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招评标期间,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05月27日 至 2022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供应商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2年06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2年06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方式:0375-5057526 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2、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ggzy.pds.gov.cn/tzgg/48949.jhtml)。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pds.gov.cn/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pds.gov.cn/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 |||||||||||
地址:鲁山县瓦屋镇瓦屋街中心路1号 | |||||||||||
联系人:周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99559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东单元19层1902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393759566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3937595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