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39号】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20 10:36:31 发稿人:财政厅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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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48
2、项目名称: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监管场所医疗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680,000.00元
最高限价:46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202539号-1 第一标段 4680000 46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 医疗体检服务机构需提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监管场所相关人员体检所需的心电图仪、电子血压计、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彩超仪、X光放射仪等医疗设备及医护人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5.6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疗体检服务机构或依法设立国内专业的医疗体检服务机构。
3.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26096.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1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1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2410425MB0792757H
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公安局
地址:郏县行政路东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3640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53383788、15537599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53383788、1553759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