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建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类别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制定单位(如属于地方性法规、地主政府规章,请填写牵头起草部门) |
清理意见 (1.拟修订 2.拟废止 3.拟提请本级人大修订或废止 4.拟提请本级政府修订或废止) |
修订、废止理由 (需列明法规文件中具体问题条款) |
修订、废止工作计划完成时间 (应在2019年年底完成,具体到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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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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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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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
平示范管【2016】18号 |
新城区招标办 |
拟废止 |
第六章第二十一条:工程类造价80万以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和货物50万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抽签、比选等方式,依法依规在示范区已公开招标且中标入围的施工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服务类单位中确定承包单位。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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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入围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
平示范招标【2017】1号 |
新城区招标办 |
拟废止 |
取消入围招标代理机构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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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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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限额以下工程定点服务协议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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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招标办 |
拟废止 |
取消工程定点服务协议单位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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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文件 |
1 |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
平公共资源【2014】23号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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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 |
一(一)、(二) 三(二) 四 |
2019年10月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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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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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发展改革委(牵头汇总本地清理情况)、省直有关部门于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本地、本部门清理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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