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领导班子例会制度
为扎实推进中心年度各项工作开展,圆满完成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订交易中心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会议地点
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参加人员
中心班子成员参加,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特殊情况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会议主持人
中心主要领导。
五、会议记录人
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使用中心班子例会专用记录本,会议记录本由记录人妥善保管,年终移交中心档案室保管。
六、会议内容
(一)传达上级及中心党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二)小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
(三)一般事项的讨论研究(属“三重一大”事项提请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七、会议发言顺序
(一)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二)中心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三)其他人员;
(四)会议主持人做会议总结、安排部署工作。
八、纪律要求
(一)因公因私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缺席;
(二)会议发言人员无需提交书面材料,但需于会前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确保会议质量;
(三)会后,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