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宝丰县公安局乡镇监控系统设备及维修和社会监控联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乡镇监控系统设备及维修和社会监控联网项目
1.2采购编号:BFZC2016-AJ-010
1.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5采购内容:平安乡镇视频监控维修设备相关的安装技术服务等(详见预算表);
1.6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二、谈判商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范围内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智能建筑弱电系统项目经理》和《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证书及社保局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投的主要设备:(摄像机)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所投主要设备需近四年获得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证明(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保证所投产品与原中心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无缝对接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0月28日的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2、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2日的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3、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4、谈判文件价格:3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
5、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照资格要求的顺序A4纸装订成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智能建筑弱电系统项目经理》和《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证书及社保局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投的主要设备:(摄像机、)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所投主要设备需近四年获得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证明(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无缝对接证明。
注:除报名资料外需单独提供一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统一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发现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9 日上午10 时。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宝丰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5-364614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33390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