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人民法院2015年及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1-13 10:51:23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石龙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对石龙区人民法院2015年及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石龙区人民法院2015年及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

采购编号: SLZC2017-01-03-H03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办公设备及信息网络系统采购(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警用囚车一辆(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预算金额:96.4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主要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开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年审合格。

2、  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次采购车辆生产或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授权书。

5、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201701 13日至2017 01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地点:建设路凌云路东南路口办公楼3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36日上午9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龙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270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04479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