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PPP咨询服务及社会资本招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PPP咨询服务及社会资本招标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情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包括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内涝点、湛河支沟、湿地及饮水工程等,总投资约29.1亿元。
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PPP咨询服务及社会资本招标服务项目
2 采购编号:PZC2017-1565Bg-67465
3 地点:平顶山市;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140.33万元;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权利、义务完成,合同终止(其中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在45日内完成)。
二、招标范围:平顶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PPP咨询服务及社会资本招标服务项目。PPP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出PPP合作方式,拟定项目的初步实施方案、完成前期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融资方案;拟定谈判策略和方案,编制谈判文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谈判及合同起草签订工作;协助制订项目作业质量监督考核办法与考核标准细则;制定绩效考核办法,确定对社会资本的付款方式;协助落实具体施行措施,上报市政府审批,协助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负责该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工作;社会资本招标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项目PPP实施方案和项目实际情况为依据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现场踏勘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参与项目谈判;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内容。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自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3投标人具有河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库入库单位(提供网络打印页);
3.4投标人具有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提供网络打印页);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未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任一成员应具有河南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库入库单位(提供网络打印页);联合体任一成员应具备上述第3.4条款内容要求。
3.8投标人须对以上提供的报名资料做出真实性承诺书,若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其他事项: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7月28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24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7月28日23时59分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投标人)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唐先生 0375-2633991
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5-7670860 1393996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