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七三四处油气回收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七三四处的委托,就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七三四处油气回收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七三四处油气回收项目(二次)
1.2 采购编号:HYHN-ZC-2017-007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招标内容:项目总体设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下装鹤管采购、油气工艺管线安装与改造施工、定量装车弱电系统。并负责运输、装卸、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验收合格、安全、售后服务、保修期内的修、配、换服务等施工。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预算:220万元。
2.4质量: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保证能够一次通过环保、安监等部门验收。
2.5供货安装期: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历日内提交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的设计图纸及安装与改造施工安全措施书备审,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历日内完成油气回收装置供货安装,项目整体51日内竣工并通过供需方和监理方三方验收。第三方环保检测时间由供需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2.5质保期:免费质保期 不少于2 年,并按照设备要求免费提供保养 (以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2.6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国内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3.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项目协作单位要求
3.3.1、投标人提供其它4个分项工程的协作单位(提供有能力完成该项工作的证明性文件),在复印件上写明“专用于七三四处油气回收项目”并加盖协作单位印章。如投标人有完成其它4个分项工程的全部能力(提供有能力完成该项工作的证明性文件),可不提供协作单位。
3.3.2、投标人提供与协作单位针对“七三四处油气回收项目”的协作意向书,证明中标后可以按期完成工作,有能力完成全部工作的投标人,不需提供协作意向书。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经销商投标,只接受油气回收装置生产厂家投标,资格后审。
3.6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3.7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8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 ;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9 月20 日至2017年9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民路18号)。
4.3 获取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主体信用记录。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七三四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82410548 0375-651693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71566 15036899765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南路秀水名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