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司法局关于2017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电子产
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电子产品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宝丰县司法局,因第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司法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2、采购编号:BFZC2017-AJ-08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投资额约30万元;
4、招标范围: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执法记录仪、及办公调解桌椅等
(具体规格技术参数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合格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专项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专项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后附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台式计算机具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入围最新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须提供3C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时须携带:
报名时须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开户许可证;5)被授权委托书;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9)根据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胶装成册。(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材料独立提供)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四、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及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9月29日(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27 日至2017年9月29日。
4、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5、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9:30整。
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人:宝丰县司法局
地 址:宝丰县山河路与父城路交汇处东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158867339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东单元80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390338 13323759189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