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宝丰县文化服务中心建设PPP项目BFPPP-2017-07

发布时间: 2017-10-17 16:30:13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宝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宝丰县文化服务中心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宝丰县文化服务中心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宝丰县人民政府以宝政文【2017209文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宝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宝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宝丰县文化服务中心建设PPP项目

2.2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48772.5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91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5 采购编号: BFPPP-2017-07

  1. 采购需求

3.1 项目全生命周期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3.2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宝丰县文峰路东段南侧、杨庄镇袁庄村北侧。

3.3 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为“三馆一中心”:其中,图书馆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文化馆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美术馆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民俗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配套内部设备,建设广场、停车场、绿化、道路及环卫设施等。

3.4 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26234.05万元,资本金拟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完成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所占资本金比例分别为10%90%

3.5 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方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经县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依照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3.6 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方式。

  1.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4.2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3.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4.3.2 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3.3 业绩要求: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具有至少叁个项目总投资额贰亿元以上项目业绩(施工/PPP)(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80%的投融资能力(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或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贷款意向书或授信额度证明)。

4.3.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申请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3.6 项目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明细。

4.3.7 其他要求: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5.2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

  1.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1.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1018日至201710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

2)投标人应另外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查询明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需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提交截止时间:201711910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宝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5-6522132

10.2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371-87520522 18039299030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嘉德商务宾馆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