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32云叶线平顶山北渡镇至叶县孙娄庄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二次)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省道232云叶线平顶山北渡镇至叶县孙娄庄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已由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
省道232云叶线平顶山北渡镇至叶县孙娄庄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PZC2017-831Bg-66731
项目编号: STZX(P)-2017-0705
1.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南北走向,起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省道232与新南环路(S241)交叉处,沿开源路向南,于南任庄西南上跨G36宁洛高速公路,经梁李西、双楼东转向东南,在韩奉西北跨越沙河后至庞庄西转向南,在杨庄西南跨白龟山南干渠后与G329(原G311)平交,向南经孟奉店、大王庄后跨灰河,经孙庄东、井张西后至尤潦北转向东,在小郭庄南与S323(原S330)平交,终于叶县田庄乡孙娄庄北S232与G234(原S103)交叉处。路线全长17.719公里,其中改建段3.28公里,新建段长14.439公里。
1.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回报方式:
本项目属于非经营性的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和运营维护成本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控制合理利润率≤4.9%。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2.2投资概算:人民币61201.2917万元。
2.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境内。
2.4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5投融资结构:股权投资(又称权益性投资)12240.26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中社会资本方以货币出资8740.26万元,占股权投资的71.41%;政府方以货币出资3500万元,占股权投资的28.59%。其中,政府方股权投资资金来源于省级专项补贴资金,具体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以《PPP项目合同》为准。债务融资48961.03万元,以补充建设资金缺口,占项目总投资的80%,该项融资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可使用本项目的收益权向金融机构质押或社会资本方为项目借款提供担保。
2.6其他采购需求: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3.2财务要求:提供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5%。
3.3资信要求:
3.3.1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3.2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请注意以下问题:
3.4.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4.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
3.4.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
3.4.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5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0时0分至2017年11月1日23时59分。
6.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6.3资格预审文件出售及获取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0月26日0时0分至2017年11月1日23时59分。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潜在供应商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资格预审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纸质资格预审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资格预审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潜在供应商尽早进行资格预审文件费绑定工作。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项目资料目录
8.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8.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8.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8.4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
联系人:克先生 电话:0375-2658855
1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4号楼7M层
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九层东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203603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