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农业局关于鲁山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鲁山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鲁山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
1.2、采购编号: LZC2017-Aj112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鲁山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
2.2、招标范围: 化学农药采购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30万元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5、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2016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3)2016年8月以来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查询结果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3、所投标农药产品必须在小麦上取得登记,投标产品须具备《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证》、农药产品标准三证。
3.4、所投标农药产品非投标人本企业生产,提供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证》、农药产品标准三证复印件。
3.5、投标人需提供报名单位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 30日至11月1 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址: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南环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德昌珠宝8楼)。
4.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 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500元/份,现金购买,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出售。
4.5、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4.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复印件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对报名人所提供全部复印件进行原件核对并留存。所有投标人报名时均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若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5.2、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鲁山县农业局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139386502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贾女士
电 话: 0375-7038879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德昌珠宝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