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5-09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中标公示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PXZC-ZX-2017002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包含: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设备、监控系统、科技法庭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多功能会议厅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等相关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格标准;

2.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4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0401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0508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孙学中、朱宝、黄少华、郑战辉、张科峰

5、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92867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金益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96333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启明星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943600.00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59037599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朗润集团后院三楼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8937566014


中标公示发布媒体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0509



附件下载:中标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