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龙湿地公园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环境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5-12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应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龙湿地公园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环境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应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龙湿地公园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环境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龙湿地公园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环境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招标范围: 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环境评价报告编制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7427日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同时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511
谈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徐国超、梅小娟、周 勃
五、谈判结果:
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国开中咨(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760000.00

二标段:

谈判专家在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发现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函”均未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授权委托书”均未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根据《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龙湿地公园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环境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谈判程序中第2项“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故《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龙湿地公园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环境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标段为无效谈判。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平顶山市应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923

地 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赫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5883215638676166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5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