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公示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委托,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PXZC-ZX-2017001
二、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日常办公家具等一批,详细情况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内容:办公家具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
四、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五、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5月22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索光岐、赵艳荣、陈振顶、刘亚军、蔡海旺
七、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19010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雨龙家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199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山市国景家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17130元
废标单位及原因:中山市华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未通过,缺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12.2项,未提供承诺书。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地址:平顶山市沿河路中段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5-28631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西段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393772805
中标公示发布媒体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中标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