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PWZC2017-028Aj。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彩色激光打印机、相机、广角镜头及三脚架、分体式空调等内容(本项目部分产品为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详见谈判文件)。
2.2预算金额:约32.26万元。
2.3 资金来源:政法专款,已落实。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5交货期:30日历天。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恒信咨询网》。
3.2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3日。
4. 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6日。
4.2评审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谈判小组名单:倪小强、尹自强 、高春燕 。
5. 成交信息
5.1 成交单位名称: 平顶山市鸿海奥林商贸有限公司。
5.2 成交单位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铭座1708室 。
5.3 成交金额:319000元。
5.4 交货期:10日历天。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 、规格型号
序号 |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首次报价)/(元) |
总价(首次报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台式电脑 |
台 |
30 |
3450 |
103500 |
戴尔OptiPlex 3050 |
2 |
笔记本 |
台 |
25 |
3980 |
99500 |
戴尔Latitude 3480 |
3 |
打印机 |
台 |
20 |
1750 |
35000 |
HPM203D |
4 |
彩色激光打印机 |
台 |
3 |
1980 |
5940 |
HPM254NW |
5 |
相机 |
台 |
2 |
21600 |
43200 |
佳能5D Mark IV |
6 |
光角镜头及三脚架 |
套 |
3 |
7800 |
23400 |
佳能EF24-105mm
|
7 |
分体式空调 |
台 |
3 |
2960 |
8880 |
格力KFR-35GW/(35594)Aa-2 |
总计 |
319420 |
|
5.7 服务要求:三年上门服务。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94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5-3965016
代理机构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501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5-2702189、17719066063、0371-86688490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