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20年2月3日起,新立项受理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凭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录入项目进场信息,不需要到交易中心现场提交各项资料原件。
2、进场交易项目录入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料电子文档:
2.1进场项目承诺书;
2.2其他应提供资料;
3、受理人员即时对交易项目是否符合进场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项目,受理人员应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退回招标代理机构,并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修改后重新提交受理人员审查。
4、预约场地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网上自主选择开评标时间和场地。受理人员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申请即时确认,对开评标时间、场地安排不合理或交易信息有明显错误的交易项目,应退回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其修改后再次提交项目经办人。
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受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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