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第二条 一站式服务是指中心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根据职能要求,原则上在为委托或咨询者办理业务范围内的相关事项,提供简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第三条 一站式服务内容
(一)业务咨询:接待办事人员咨询,为办事人员提供职能范围内的业务指引、介绍、解答有关工作事宜;
(二)直接办理:按照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属于相应科室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
(三)其他事项:不属于本业务科室范围内直接办理的事项,按照业务流程规定及时转办,并在限定的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办事人员。
第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除责令其改正外,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五条 中心工作人员一站式服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考核项目。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