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梅园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新城区梅园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梅园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以南,长安大道北,兰馨路以东和梅园路以西地块,绿化面积约85000平方;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监理,主要包括绿化景观、小品雕塑等;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500万元(其中500万为雕塑);采购编号:2017-pxczc-17035
2.5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标段:平顶山市新城区梅园公园(一期)建设项目详细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施工图中所有建设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招标范围内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2.6工期要求: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00日历天(其中绿化须在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
监理期:同施工工期;
2.7 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设计、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1设计、施工标段: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壹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中任职;拟派施工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园林项目总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一项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景观园林、绿化、市政)高级职称,并未在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中任职且承诺无在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景观园林、绿化、市政)高级技术职称及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设计业绩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3.7项目部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景观园林、绿化、市政)有效的岗位证书;
3.8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园林项目总投资额在21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一项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9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10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12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交查询页面,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3.1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3.13.1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能超两家且联合体至少一方拥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且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联合体相关协议附件;
3.13.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3.13.3联合体成员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3.2.3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014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网上查询截图及社保(需提供网页查询页面,如网站无法查询时,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供2016年12月份起近6个月的连续缴纳证明)。
3.2.6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2.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19 日至2017年 7 月 23 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7 月 19 日至2017年 7 月 23 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牵头人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帐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5.4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评标所需其他资料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将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任何资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6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12、501
联系人:郑先生 赫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58833 1563867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