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光明街西延(凌云路-稻香路)道路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2017-08-04 21:18:17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光明街西延(凌云路-稻香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光明街西延(凌云路-稻香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光明街西延(凌云路-稻香路)道路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PZC2017-1698Bg-67598

2.3、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施工总投资约1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项目建设地点及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新华区北部,属平顶山市老城区,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次干道(不含快速路),东起凌云路,西至稻香路(西幅),全长约691m,道路横断面布置:25m(道路红线)-4.5m(人行道)-16(车行道)-4.5m(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交通、消防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201411日以来具有施工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查询网页须同时具备);

3.5、具有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20165月至20176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3.7、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报名时间:2017870000分整至201781123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5.4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5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6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7其他事项

5.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绑定、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2招标文件费缴纳并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7.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7.4规定投标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超时绑定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5.7.5若本项目重新招标,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91日 上午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2633917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7670827/1509385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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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监理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