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光明街西延(凌云路-稻香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光明街西延(凌云路-稻香路)道路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光明街西延(凌云路-稻香路)道路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PZC2017-1648Bg-67548
2.3、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项目建设地点及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新华区北部,属平顶山市老城区,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次干道(不含快速路),东起凌云路,西至稻香路(西幅),全长约691m,道路横断面布置:25m(道路红线)-4.5m(人行道)-16(车行道)-4.5m(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交通、消防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3.5、具有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6、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投标人需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网页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8、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9、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0、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2016年6月-2017年6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开标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 00时00分整至2017年8月11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5.4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投标人)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5.5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6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7其他事项
5.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绑定、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2招标文件费缴纳并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5.7.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7.4规定投标保证金绑定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超时绑定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5.7.5若本项目重新招标,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2633917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7670827/15093857211
2017年8月4日
附件下载:光明街施工招标公告.docx